關于電子工程學院2019級卓越班第一次分流工作安排的通知
為落實“六卓越一拔尖”計劃2.0啟動大會精神,加快人才培養模式升級和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根據《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卓越班學生分流實施辦法(試行)》(本字〔2021〕109號),電子工程學院特制訂2019級卓越班第一次分流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則
分流工作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在尊重學生選擇的基礎上,以學業成績為主,綜合考核學生的溝通協作、科學研究、創新創業能力和綜合素質。
二、工作小組
組 長:楊光暐 梁繼民
組 員:鄧 成 劉建鋒 姜 文 焦永昌 洪 濤 方 心
高興東 韓 旭
秘 書:李雨煙
三、分流方式
(1)自愿申請分流退出卓越班一貫制培養計劃;
(2)綜合評價得分低于75分或必修課程存在不合格者退出卓越班一貫制培養計劃。
四、分流去向
經過分流退出計劃的學生轉入卓越班所在專業的普通班學習。
五、分流后學分認定
卓越班學生分流進入普通班后,需登錄教務系統申請課程置換。已修課程按課程性質和課程內容認定為普通班相應課程,如無相應課程則由學院統一考量認定為學院選修課程(暫定)。
六、綜合評價細則
(1)綜合測評成績(滿分120分)由學業成績、綜合素質能力成績和“學科競賽突出貢獻”加分組成,其中學業成績滿分100分,綜合素質能力成績滿分10分,“學科競賽突出貢獻”加分10分。
(2)學業成績由必修課等體現學院學科專業特色的課程成績構成,計算方法為:學業成績=Σ(課程成績×該課程學分)/Σ課程學分。
(3)綜合素質能力認定范圍主要包括科研成果、增強型課程、學科競賽、發明創造、社會服務與社團活動、在校期間參軍入伍服兵役、到國際組織實習情況以及充分體現學生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具體加分細則詳見附件1。
(4)學生與直系親屬或學歷、職稱、職務明顯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競賽獎項等僅作為參考,不納入學生本人綜合素質能力評定的指標體系,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
(5)學科競賽突出貢獻根據《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本科生競賽成績優勝者表彰獎勵辦法》進行認定;已納入“學科競賽突出貢獻”的獎項不再參與其他模塊計算。
七、學業成績認定和考核列表
學業成績認定截止時間為7月6日24:00,因特殊原因成績未及時上傳的科目不納入成績計算。課程列表見附件2。
八、綜合素質能力考核內容、方式
學院將組織專家按照綜合評價細則對學生提交的綜合素質能力認定材料進行審核和打分。
九、時間安排
十、材料提交
6月29日17:00前,自愿申請分流的學生以班級為單位將《自愿分流退出卓越班承諾書》提交至南校區圖書館B區438本科教學辦公室,承諾書見附件3;其他學生以班級為單位將綜合素質材料提交至南校區圖書館B區438本科教學辦公室。
學院咨詢電話:81891663-204
附件:
電子工程學院
2021年6月25日